布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2-
11-
30
15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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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府办发〔2022〕12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各部门:
《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按照“一类乡镇、一张清单”的要求,《清单》分A、B、C三类,A类为特木里镇、拖觉镇、龙潭镇、乐安镇、九都镇等5个镇,B类为补尔乡、拉果乡、牛角湾镇、地洛镇、俄里坪镇等5个乡镇,C类为委只洛乡、基只乡等2个乡。
二、各乡镇、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,相互协调配合,共同抓好《清单》工作,做好提前谋划、认真研究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。
三、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培训、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,提高乡镇履职行权能力。
四、各乡镇、县级有关部门要将《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》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、管理和运行,依法依规动态调整。
附件:1.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(A类乡镇).xlsx
2.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(B类乡镇).xlsx
3.布拖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(C类乡镇).xlsx
布拖县人民政府
2022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