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布拖县税务局关于废止残疾、孤老人员、烈属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发布时间:
2022-
11-
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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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布拖县税务局关于废止残疾、孤老人员、烈属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规范性文件公告》的政策解读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1号),国家税务总局布拖县税务局决定将《布拖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残疾、孤老人员、烈属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布地税发〔2011〕27号)全文废止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布拖县税务局
2022年3月7日